jhtao 发表于 2016-5-18 18:00

说实话,这不影响使用,只是影响心情:)
我买器材从来都是当着快递员验货

拿不住的云 发表于 2016-5-18 20:24

楼主还是不错的,

13065023000 发表于 2016-5-18 20:24

个人认为,大川老师的意见最中肯

全利88 发表于 2016-5-19 10:45

楼主,只能说你矫情,你以为,就你几句话,我们就相信了你的“好意”?
你把中华网友全当傻子?
只能说,傻子眼里,全世界都是傻子:lol

lxplwj48 发表于 2016-5-19 23:07

本帖最后由 lxplwj48 于 2016-5-19 23:09 编辑

2013wxf-ch 发表于 2016-5-18 17:25
我知道咋回事,我有个俄罗斯85/2头,因买了两个,所以一个放冰箱了,夏天拿出来都是水汽,水汽没及时去掉, ...

可否得出一个结论,胶合镜头放冰箱冷冻要谨慎,弄不好好镜头会起泡。

havealook123 发表于 2016-5-20 00:04

不及时验货就是赌一把的心理或者事实

smallmayi 发表于 2016-5-20 08:28

另外说个自己的糗事,我觉得这个东西完全是看个人,我之前也是出了一个镜头,用的时候好好的,卖家确认也爽快,过了半个月以后找我说镜头没法无限远合焦,我当时也是郁闷的。毕竟不知道问题出在谁身上,我觉得大家都是玩家也不容易,爽快退钱了。所以我觉得,有问题不可怕,诚在人心。

lansehai 发表于 2016-5-20 09:13

《二手交易守则》(2014版)
试行:
一、出售物品范围及方法。

1、本栏目仅供发布摄影类物品(含钟表视听、电脑/周边类)的转让求购信息。对于其他物品的交易或内容,将被关闭/删除。

2、转让者必须注明出售商品的成色及主要瑕疵、物品的品牌型号、出售价格、说明、清晰的图片与物品所在地;(只有链接或图片少于4幅的一律删除)

3、标题必须列出品牌、型号、价格或多件物品的价格范围这三个要素。建议一物一贴。

4、关于付款方式,物流方式,退换限制的条款转让者必须在二手交易帖内要明确与咔够相机商城发布的商品表述一致。

5、每个出售贴只保留1个月,自发帖日满1个月后交易贴将自动关闭。

6、对有回复,而发布人在10天内不能及时做答的,用图片作假的、不发图片的,网站保留删除或关闭ID或IP的权利。

7、俄罗斯物品仅限于光学、钟表、手摇计算机。不得发布其他物品。更多内容查看发布商品规范条款

8、转让贴子一个月仍未完成交易的,应到'咔够相机商城'发布而长期展示。

9、咔够相机商城的店铺在二手交易区发布商品与一般会员享受同样守则。

10、严禁发布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及带有敏感题材的物品、军品(光学制品除外)、假冒仿制物品(如是摄影器材类,翻新,DIY,代工等要在帖里明确说明)。

11、不允许在其他会员发布的交易商品贴内,发布(搭车)本人交易的链接或交易物品。

12、没有通过咔够商城认证的商户不得在论坛二手区内发布“摄影器材的维修业务,摄影器材大量收购/代购与销售”等类似信息及全新品。

13、已在二手交易区成交的帖子,帖主须在帖中补充明确[已交易]说明。

二、买卖过程及避免纠纷:

1、为防止被欺诈,建议双方交易者到咔够相机商城正式发布下单交易。

2、没有通过本网咔够相机商城流程交易的,如发生纠纷,谢绝在本网站申诉和讨论,本网不涉入。

3、[求购/置换]主题中参与的各方,应尽量在栏目贴内协商,以便接受监督。最好当面或由中间人交易,以免发生纠纷。此类交换型类网站不建议发布,出现纠纷不干涉不涉入。

4、版主不参与交易纠纷。仅规范交易者的发帖内容,及对当事人:警告、禁言或关闭登入权的处分。出现交易纠纷安照咔够相机商城《交易纠纷协调处理规则》执行。

三、描述,质保,售后原则:
以《交易纠纷协调处理规则》为标准。

四、关闭主题/笔名和删除/关闭主题的原则:

1、出售者不允许在交易大厅采用拍卖和暗标的形式报价,一经发现,立刻关闭出售主题,累犯者关闭其发言权。

2、购买者可以提出对物品的质疑,不要用刻薄的词句来评判该商品。买卖双方发言应该加以节制,出口伤人者,关闭发言权。

3、对于同时出售多个物品的主题,发贴者应该标注价格范围。

4、严禁在交易中使用马甲演双簧,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发言权。

6、二手交易首页同时出现5个(含5个)以上的同一ID顶起的帖子视为刷屏。版主有权关闭其发言权。

7、二手交易区内交易贴内(头像及签名)不得链接本网及咔够相机商城以外的任何网站个人物品的转让信息(包括个人店、图片等)。

8、在交易中中恶意发布攻击影射网站和版主的内容帖。将永久关闭发言权。

9、转让贴应该将物品的文字描述,图片,售价,运输,注意事项等需一一列出。单是一个链接的帖子也列入删除之列。

10、每个帖子每天顶贴不得超过5次,相同物品的商品内容重复的帖子,将全部删除。

11、交易贴里不允许搭载其他不允许销售的商品,图片及描述与链接.

12、不得发布物品不在卖家手上的帖子。

13、只在本网二手发布交易帖而拒绝在本论坛或咔够相机商城交易的将永久关闭户名或店铺。

全利88 发表于 2016-5-20 10:24

lansehai 发表于 2016-5-20 09:13
《二手交易守则》(2014版)
试行:
一、出售物品范围及方法。


我在中华,最多就卖过2件东西,还是PM交易。
我算中华的铁杆买家,买过垃圾无数,虽然不一定值钱。
你的问题在三点,第一,确认时间太长。
第二,通过你的描述,即使是卖家如果不拆开开,也不一定发现问题。
第三,私拆。
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象你这么脆弱的心灵,建议你仔细看看
前面各位的回帖,不用我重复什么。

结论是中华不适合你:lol

tzdb 发表于 2016-5-20 12:45

重新看了一眼“卖家帖子”。。。感觉没有问题;

楼主发现问题,是在拍摄后“感觉”有问题后才“进一步”查找问题的;并在拆开镜头后,专业相机都拍不出来,改用“手机”才拍出来的。。。。。也就是说:这个“问题”很难被发现的!或者说没有通过拍摄对比,肉眼是看不出来的!
如果是这样,而推断“卖家”没有如实“描述”,这样的要求是否超出对“卖家描述”的标准和要求?
(这里还有一“对比”瑕疵:超广角头,大光圈,物体在约15米外,(从后尾灯没亮基本断定车在缓慢运动中),放大300%,这样是否已经超出“镜头本身”的要求了?)

楼主据此“图片”指出“镜头存在重大问题”而与原价位不平衡单方提出“退150元”款的要求,在没有的达成愿望的前提下,将所有经过发到“这里”让大家来对“此事评判一下”。

个人以为,如果按卖家的卖帖表述还不够细致入微的话,(连没有描述到的,买家都应该在“交易前”问明)。。。我想,其他卖家一挑一个准了。。。。估计绝大数“卖家都会哀声说:臣妾做不到啊。。。

回过头来,楼主吃亏了吗?答案是:确实亏了,但这就是“二手交易”买家所要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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